第三十一章致命诱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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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致命诱惑(一)

“嘀……”

凌晨两点钟,原明达在经过一番挣扎后,终于还是按下了秦升家大门的门禁。

他做贼一般,穿过花园,蹑手蹑脚地打开了客厅的门,不敢开灯,用手机电筒照亮着前方的路。

就在他快要关上房门的一刻,一只穿着拖鞋的脚丫子插了进来,随之而来的,是解开睡衣扣,半裸着的上身。

原明达的卧室房门被那人攻下,锁住,那人开了壁灯,幽黄色的灯光在那人鼻梁的另一半脸上投出黑色的阴影。

原明达黑白的卧室基调,充满着浓密的男性荷尔蒙气息。

“秦升,你要干什么?我们不是已经约法三章了吗?”原明达看着朝他走过来的秦升,连忙向后退到了床边。

“原队,今天是谁先打破规矩,上了二楼,又是谁,把外人引进了家门的?”

“秦升,你不要无理取闹,我还没有跟你算,跟着犯罪嫌疑人走的帐,你居然先来质问我?”

站在原明达面前的秦升一把将原明达推倒在床,他的手放在原明达的胸前,划拉着原明达的黑色衬衣,撩拨着他身上的敏感神经。

此刻的原明达已是小鹿乱撞,脸红心跳,秦升随便的一个动作都能成为他犯错的导火索。

“原队,嘴上说不要,身体很诚实嘛,我已经能感受到你下半身的运动了。”

原明达挣扎着便要推开秦升,却被秦升死死按压在床上,秦升此刻仿佛有千金的重量,原明达的两只手被秦升牢牢抓在手里,不得动弹。

“秦升,你混蛋,变态,疯子,快放开我。”原明达骂着秦升,秦升却开心地笑了起来。

“原队,没想到你叫床的声音也这么特别。”

“强奸罪,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

妇女?好像不太对……

“怎么了原队,继续啊。”秦升挑逗到。

“强奸男性无法构成强奸罪的情况下,以构成强制猥亵罪论处……”

“原队,您背法条的时候更加迷人。”

秦升笑着,慢慢向原明达的耳根靠近,轻呼起了淫风,原明达触电般地一个激灵,直接起了反应。

“原队,不要挣扎了,我等今晚已经等好久了。”

“疯子……”

原明达闭上眼睛,感受着秦升亲吻脸颊后的火辣,享受着秦升在自己身上撩拨的酥麻和欲仙欲醉的快感。

“原队,前戏做完了,我可要动真格了。”秦升在原明达的耳畔说道。

原明达突然睁开双眼,趁秦升不注意,一个反擒拿就把秦升按到了身下,连忙摸出别在裤腰间的手铐,眼疾手快地将秦升的双手牢牢铐住。

“原队竟使阴的?”

“这叫麻痹敌人,攻其不备,尤其对待像你这样阴险狡诈,心怀不轨的罪犯来说。”

“原队要这样铐我一夜吗?手背后睡一夜,真的很不舒服。”

“别耍小聪明,我问你几个问题,回答让我满意了,我就把手铐钥匙放你房间,你就可以滚回去睡了。”

“什么问题?”

“你下午为什么要给魏落开门?你知道他是爆炸案的真凶吗?”

“我给他开门时,并不知道他是谁。开门后,是他主动向我介绍,他正是直播间爆炸案的凶手,让我安静地跟他走。我给他开门,是因为他手机上有我们接吻的视频录像。不过你放心,我已经在高辉他们到达之前把魏落的手机扔到河里了。”

“你这是帮他销毁罪证。”

“原队,你是又要给我背法律条文了吗?”

原明达深吸了一口气,又接着问道:“你查看他的手机了吗?有没有关于童话书,或者Q-13的信息。”

“他的手机比脸都干净,不过原队,Q-13是什么?”

“没有就算了。”

原明达扶秦升坐了起来。

“不过13这个数字却挺有意思的。在宗教中,是个不祥的数字,过去在某些国家曾代表着不幸和宿命,不过现在这个具有神秘性的数字,却被认为是一个能够给自己带来奇迹的数字。”秦升解释道。

原明达听着秦升的解释,若有所思。

“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乖乖地跟他走?”

“这还用问吗?如果我不答应,他万一把视频发给媒体怎么办?难道原队还在怀疑我对您的真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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