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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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章

  沈长卿第二天照常起床上课,手上还残留着昨晚美淫时的味道。

  

  其味道混杂着给乔明月洗发时洗发水香味。

  

  他如同痴汉般闻了一下。

  

  享受完毕,觉得这么做也不太好,就把手背到了后面,若无其中地走进教学楼。

  

  这个时间,早自习已经过了。

  

  高三旁楼教学楼内只有沈长卿孤零零地在游荡。

  

  他找到了自己的教室,从后门跨了进去,稳当地坐到了位置上。

  

  看着沈长卿的到来,同学们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你知道吗?李丽丽被他弄哭了,整整哭了一天!”

  

  “丽丽昨晚伤心过度回到宿舍就睡着了,我叫也叫不醒。”

  

  不想管理这些事的沈长卿有点心累地趴在桌子上,头埋进了手臂里,他的脑海里只有早上乔明月的后脑勺,乔明月的发质松软,就像猫咪的毛发。

  

  头发穿过指尖上的柔顺让沈长卿铭记于心,这是第一次仔仔细细地抚顺男孩子的发。

  

  他和乔明月相处时间越长,他就越意识到自己内心的悸动。

  

  自己不是冷淡,只是没遇到对的人。

  

  而乔明月对他来说就是那个对的人,少年的一举一动都深入他心,入他心脾。

  

  自从,他在仓库看到少年的第一眼,他就莫名其妙心动了一下。

  

  后来在医院里少年的突然的清醒让他如释负重。

  

  再后来少年与他说的话逐渐变多,他就想多了解这个少年。

  

  他不傻,知道少年对他有所隐瞒,他不能追究,怕失去了少年,只能等少年他自己开口说。

  

  他很想拉着少年,问心里存在已久的疑问,这么想好几次了,好几十次了,他都忍住了。

  

  少年的眉宇间的笑颜让他动心,少年的聪明伶俐让他动心,少年的一举一动让他动心。

  

  全世界少年是最好的,他默默地看着乔明月,看着这个在他心里没有任何一丝污点的少年。

  

  如今,他明白了,这就是喜欢。

  

  喜欢一个人就想把所有好的东西都送给他,无时无刻想着他,想对他好。

  

  之前说的做兄弟都是扯淡,他也不想和乔明月做道上的混混兄弟,就想做个亲密无间的朋友。

  

  他在手里的头轻轻晃动,他原来想让乔明月做他男朋友。

  

  要不是朱青那小子的毛片,他不知道要多久才发现自己对乔明月的真实感情。

  

  “即使发现自己对赵明月的感情又如何?自己也不敢去问,去说。最好的结果是被拒绝继续当朋友,最坏的结果就是赵明月和自己渐行渐远,连个面都见不到了。”

  

  沈长卿在心里自嘲地笑笑,他不能失去乔明月,所以他不能说,也不敢说。

  

  “等等!朱青怎么有GV???”

  

  沈长卿猛然抬起了头,脸色一黑,又想起朱青这孙子总缠着自己,心里有点隔应。

  

  朱青那家伙不会暗恋我吧?

  

  刚认识到自己是基佬的沈长卿就胡乱的猜测着。

  

  以后都要有意远离漂亮小男孩了,有赵明月一个人就够了!

  

  思想矛盾了一整节课,他调整好情绪准备迎接下一节课英语课的到来。

  

  ...

  

  面带笑意的乔明月安静的坐在王主任办公室里,盯着王主任不安的身躯。

  

  “王主任,我希望我们能好好谈谈您维护李家兄妹的事,否则您太太漏税那笔钱怎么办呢?”

  

  乔明月推了推手中的文件夹。

  

  王主任吸了口凉气。

  

  “明月,我没想到你托你爸封查了我太太的企业。”

  

  乔明月没有搭理他,直接奔入主题:“李家到底怎么回事?他们为什么要抽走沈长卿放在课桌里的匕首?”

  

  “他们要害沈长卿,他们要拿匕首嫁祸给他,具体情况我这个当老师的也不知道。 ”王主任实话实说。

  

  乔明月笑了一声:“他们没想到的是,那匕首是玩具。”

  

  那个视频是在星期五晚上拍摄的。沈长卿被沈缘业监视着,自己跑不了,等着司机来接他,所以他没有机会十点回到学校。

  

  那个人一定是别人。

  

  李志那天逃了晚自习,乔明月是从朱青口中得知的,他们俩一个班级,乔明月就猜测视频中的是不是李志。

  

  那天晚上,李志逃课手痒痒想去网吧玩游戏,想从网吧回来时,走过小胡同就被一个混混盯上,要抢他钱,不然就捅了他。

  

  李志害怕跌倒在地拿起手边的石头,狠狠地向那个混混的脑袋好几下,混混头破血流,匕首就掉了,李志拿起掉落的匕首捅了下去。

  

  失去理智的李志第一次用刀,就往混混肚子上捅了三下,看见混混整个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冒血,就慌乱的打了个电话。

  

  电话那头的女声告诉他说,沈长卿的桌柜里有匕首,把沈长卿的匕首丢在混混旁。

  

  李志照做了,完全没有在意衣角的血迹。

  

  偷摸回学校去了沈长卿班级,找到了沈长卿的匕首拿了出来,他呆呆地望着沈长卿的书本,顿时不想嫁祸于人了。他拿出手机给他爸打电话,商量对策。没想到他爸竟然让他去陷害沈长卿,还告诉他,沈家要没了这个孩子,以后整个奉天城的商业活动都是他李志了。

  

  李志从小就拿不定主意,总是听父母的,要不就是听自己妹妹李丽丽的。这次也没犹豫,拿着匕首就出教室了,准备去行凶现场。

  

  匕首很长,无法放在口袋里,所以他藏在衣服里,正抵着肚子。

  

  太过明显,他双手插兜,想着以后钱都由他管理,就特别兴奋,走路也潇洒了些。

  

  也就十点半他来到了现场,发现是玩具刀,特别懊恼,又通知了他爸。不到几分钟,混混的身体没有了,地上的血迹也被清理干净了。

  

  那个僻壤的小胡同摄像头目击者都没有,那个混混也不知道死了还是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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