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矮人

上一章 【文学名著】
→ ↑天堂谷↑ ←

“嘭嗡!”一声金属的闷响,兽人挥起手臂打落那个东西,随即往那边看去,一个异常矮壮的身影从林中缓缓走出来。

那个人身高只有四英尺左右,不到兽人的腰部,毛发非常旺盛,裸露的不多的脸淡棕色,眼睛颜色很深,蓄着黑色的长发、胡子,垂到腰部以下。

可以看出他非常珍视自己的发须,经常修整。长发与胡须都被编成了几根手臂粗细的辫子,用黄铜作的圆环箍起来,随着他的走掉,佩戴的铜环胡乱摇晃,叮当作响。

他穿了一件破旧的皮甲,厚实的皮革一块块严实合缝地拼缀在一起,看得出来一定是一个手艺精湛的工匠做的。左肩罩着硕大的护肩。穿着结实的长皮靴,搭扣在短粗的腿肚子上扣得很紧。

他走到被兽人击落的那件东西面前,猛一踩它翘起的边缘,那东西立刻翻滚着飞起,他伸手握住,档在胸前那是一面圆盾!

这个突然杀出的人,竟然是一个矮人!

矮人是一支古老的种族,生活在辽阔的群山峻岭之中。在漫长的岁月中,矮人们在高山和深谷之中建造了庞大坚固的地下要塞。

矮人以氏族为基础,居住在矿坑或要塞之内,矮人们极端重视自己氏族的荣誉,每一个矮人都与氏族荣誉紧紧连系在一起,任何挑衅都等同于是针对整个氏族、先祖、未出生的后代的侮辱,这种强烈荣辱感让矮人成为一个极端记仇的种族。

如果矮人们认为遭到了冒犯,无论是真实抑或只是他们的想像,都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予以回击,并在很多年之后也不会忘记。

从另一方面说,矮人就是这么一个极度骄傲的种族,当一名矮人在有生之年无法刷洗他的污名时,他会把耻辱纪录在一本仇恨名册中要求后代子孙为挽回名誉而战。

相对于精灵来说,矮人和人类的关系好像还是不错的,那种木桶般矮壮的身影在人类社会并不罕见,矮人藉由贸易,可换取山区没有的货物。

矮人有许多特点,比如强壮,石头脑袋、熟知地层、精于冶炼、喜欢烈酒……但矮人在人类世界最著名的仍旧是他们在山间或地底开凿出的神秘王国以制作神奇宝物。

矮人个体的力量比人类强大得多,几乎和偶人媲美,他们是天生的矿工,也是强大的战士。喜爱战斧、战锤等之类重型武器。搭配自己打造的武器与护甲,一起发起疯拼起命,就算是巨龙都要暂避其峰。

矮人四十岁成年,寿命可长达四百岁,他们与侏儒处得不错,与人类、精灵和半身人则还过得去。矮人常说:“从认识到变成朋友,得花上百年。”但是,人类的生命短暂,往往难以和矮人建立深厚友谊。

矮人与兽人同样势不两立,千年前的兽人大迁移中,矮人与精灵的联军被兽人击败,他们被迫退回聚集在自己的矿井和山洞,当终兽潮退去,矮人重回地表的时候,他们发现整个世界都已被人类所主导。

本站不支持畅读模式,请关闭畅读服务,步骤:浏览器中——退出网页小说畅读服务。

上一章 章节目录
《羔羊之歌》新章节尽在“言情中文网”,如遇小说章节不全,请退出百度阅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