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好武

上一章 【文学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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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北三月开春,洛河之水解冻,一泻千里,奔流不息。

哥舒部背靠洛水河,哥舒族人感谢河神赐予他们水源和肥美的牧草,人人欢喜自胜。

成群的牛羊在草原上撒欢,这里是它们的天堂。

毗邻河畔的不远处,一顶顶白茫茫的帐顶凸起而立,掀开帐帘,一道青年的身影从里面缓缓走出,身着狼衣貂皮,翻领而立,呼啸的北风在他那年轻的脸上反倒是留下沧桑的痕迹。

张烈望着眼前这条滔滔河水,由衷念道:“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曹子建的这首《洛神赋》道尽了这洛河水之美,众人皆知洛神之美,却不知曹子建的故事,可悲可叹啊,难得天下有次这性情的君子……”

“君子自古有之,这曹子建本是诸侯之子却只爱美人不爱江山,七步成诗煮豆燃萁,为后人所鉴。洪达大人则不然,洪达您的美德可比君子,您的才华可堪曹子建,您的本事一点也不亚于……”说话之人正是史蜀胡奚,论及马屁功夫确实还没人比得上他。

张烈却冷笑一声,打断了史蜀胡奚的话。

“史蜀,在我面前你还需要伪装作甚,还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么?

能够游刃有余地混迹与四大俟斤部落,刺探转手情报,又以高价卖出,马贩、胡商、食客,啧啧……哪一个不是你的身份,来往于突厥与大隋之间,这些年你真是越来越厉害了,有时候我甚至都佩服你!”张烈回头一笑。

史蜀胡奚心中一惊,赶忙回道:“洪达说笑了,您才真正是史蜀的主上,当年若非您与阿母大人收留,我早就饿死街头,不知尸首在哪,怎会有今日之成就。”

这事还要往前说起在开皇年间,史蜀胡奚还是坦城的乞索儿时,他一路讨饭到了明山,这才偶遇张氏,张氏见史蜀胡奚与其子年岁相差无几,这才收留,后来脱不花娶了张氏,这才有了如今的张烈,而史蜀胡奚也为了报恩,认张烈为主。

这次的消息亦是张烈故意要史蜀胡奚放出,让哥舒部的大将赫连知晓,赫连本是与脱不花一同征战的哥舒族人,却受制于张烈,早就心存不满。

听到大隋河东战乱的消息,南下的计划又在心中点燃,让他觉得机会来了,一个可以建立赫赫战功的机会!

“只是他并不愚蠢,还知道派兵袭扰哈隆关,绕道喜风口去攻打大椒岭。”张烈道,这些他都知晓。

赫连当然不蠢,作为一名哥舒部的大将,早年征战大小部落数十,无准备之仗他当然不会去打,不久前木扎阿就是个例子,千余骑去打哈隆关,结果被烧成一具焦尸!

所以赫连并未如此做,他仅仅派出小股部队去袭扰哈隆关,趁隋兵疲于应对之际,再越过明山,攻打大椒岭,果然便不费吹灰之力便拿下了大椒岭。

这更令赫连一吐胸中不快,在他眼中,那些隋兵根本无法阻挡他的重骑兵,甚至就是调来郡兵,也不会是他的一合之敌!

张烈心道:“只是赫连并不知晓,在白城那里还盘踞着一群隋兵,他们可不好惹,当初木扎阿也就是折在他们手里,还有大坝沟的红巾军!”

“让他们去打吧,打个天翻地覆,不管是谁胜利,都与我无关,最好可以两败俱伤……”

这正是张烈此时的想法,他早已通过史蜀胡奚这条线查清了朔方郡的动向,那个大隋将军李义之所以能赢,是因为一个人的献策,他的名字叫做方黎,如今戍边白城的戍主!

不管最后是赫连灭了那些隋兵,或者最好……他们能剿灭赫连的重骑兵,也算是替自己铲除了族中的心腹大患,不过在张烈看来,后者发生的情况似乎并不太可能。

于都斤山北麓,阿悉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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