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猎物与猎手

上一章 【文学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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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斤为突厥汗国底层权力分配者,有极大的自主性。

阿悉部落为四大俟斤之首,有族人数万众,居于塞北,背靠于都斤山,囊括大片肥美牧场,实力雄厚,早有吞并其他部落,进犯朔方,晋升吐屯之心。

山下,牛羊成群,肥美的冬季牧草繁盛葱绿。

蔚蓝的天穹,几只雄鹰展翅翱翔,响彻着扑翅声,他们的鹰眼可以俯视地面最小的猎物,却难以躲避人类的利箭。

嗖!

一支鸣镝箭发出,稳准地射中了正在翱翔的雄鹰,这是突厥人特有的哨箭,镝端带孔,开弓后会发出哨声,速度比寻常木箭和竹箭还要快和利,射中后可直接穿透对方的铠甲!

阿悉结是阿悉部落族长之子,除了这重尊贵的身份外,他还是阿悉族最好的猎手,最强的弓弩手,他挥鞭抽打胯下的贺兰驹,飞驰过草原,如获胜者般捡起他的猎物。

他的身后不远,一匹快马迅速赶来。

“在我们大隋有一种弓弩手可以达到百步穿杨的境地,他们的箭矢可以轻易射穿三甲,穿再厚的甲具,再灵活的身姿也难以挡住他们的利箭,只需要一箭就可以轻易杀死敌人,这种人我们称为神箭手!”马上的人轻声说道。

仔细看去,这人在四旬上下,他并非突厥人,而是一名隋人,他的名字很奇怪,叫时史蜀胡奚,他的身份很多,来往大隋和突厥、西域的粟特胡商头领、马市的马贩头子、穿梭各大酒楼的食客等等。

总之他的身份不一而足,但是此刻,他就是阿悉结最忠诚的狗腿子。

阿悉结冷笑着转过头,突然搭箭拉弓,瞄准了史蜀胡奚的脑袋!

“大人,您……饶命!”史蜀胡奚脑门冷汗瞬间流了下来,面色苍白。

“哈哈哈,胡奚瞧瞧你吓得,我只不过跟你开个玩笑,你说说我这一箭能否达到你口中神箭手的境地,百步穿杨?”

史蜀胡奚这才擦了擦冷汗,急忙回道:“那是自然,阿悉大人是草原当之无愧的神箭手,无人能敌!”

“那为何连一些小小的响马都敢忤逆于我,看来隋人习惯了在大隋皇帝的庇护下安宁生活,如今小小的蚊蝇都能跳出来随意飞舞,他们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身后就是整个牛尾,无论他们飞到哪里,都逃不过被牛尾拍中的命运么?”

阿悉结又拿着手中的猎物,舔着嘴唇道:“就好比这草原的雄鹰,飞的再高,也逃不过利箭的射程,这是注定的命运,而我阿悉结……注定是草原最强的勇士!”

史蜀胡奚吞吞吐吐,半晌才道:“大人,大坝沟那伙红巾军已经被大隋官兵剿灭了!”

“你说什么!我上次还见过他们的首领,现在才过了多久,官兵如何有机会找到哪里?可是朔方郡守派出了郡兵剿匪?打了多久……”

阿悉结听到史蜀胡奚的汇报不禁面色愈冷,越发震怒,他本想着利用红巾军在大坝沟占据的有利位置,可以当做他的联络人,以此为突破口,打开大隋在最北端的门户!

面临刚刚从辽东战场脱离的大隋,阿悉结早就派史蜀胡奚多年来打探情报,中原各地义军四起,边境府兵难以抽调,官员为求一己私利,盘剥百姓,如今的大隋早已病入膏肓,正是南下的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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