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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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他这声叹息,淹没在吃的稀里哗啦的声音里,于晴没听见。俩人现在都是职场精英,都深深的埋伏在各自的岗位上,可是谁知道,眼前他们在人家眼里的出众,当年都有许多的故事深深埋藏。

于长空去英伦前,曾经去了班门,拜了班门掌舵,成了班门最后的入室弟子,并且还成了班门的七大长老之一,也是年纪最小的长老。

班门里的人都知道有这么个长老,这是掌门说的,可是仿佛这最年轻的长老很神秘,没人见过他的面目,好像班门里他就是个隐身人,只有在需要出现时出现。

于长空知道,这是于婆子安排的。

天才有时候,是用别人看不到的苦难熬出来的~

终于喝完最后一口汤,“爽!透心爽!”于长空这下的这声叹息才真的让于晴听到了。

“我终于再次美美的又喝了一回当年的温馨。”这家伙,此时有了心满意足的表情,还用手抹了下嘴巴,巴喳巴喳几下,喳喳眼,模样甚是顽皮。

他这动作,逗得于晴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是啊,当年他临走,喝着于晴煮的水煮鱼,可是还没吃到一半呢……

那年,于晴看到于长空离开了,那时她正好捉住了一条青鱼。

备好各种配料,支好锅架,在野地里,俩人正美美的吃着,于婆子就出现了,于婆子于长空,立刻收拾行李,跟来人走。

于婆子的身边,是个长相古怪的人,瘦高个全部头发都是天生的黄色,犹如那时天边黄昏斜照的太阳,有些金闪闪的颜色。

“就是他~”那人那时,皱起眉头。

也是,那时的于长空,脑袋大大的,艰苦的训练也没让他长的强壮。

不过他,是天才,天才便是有世界最好的头脑,最智慧的判断。

于婆子收留他,那时他和拾饥荒的父亲流浪到了野地,见惯了太多的野狗抢食,他从不吃亏,光脚永远不怕穿鞋的,这是他的信条,但是他也知道,光脚始终跑不过穿鞋的。

所以,他老爸走的那一天,于婆子出现在他面前,替他安葬了父亲。

他知道,那一刻,于婆子就是亲人。

……

于婆子的慧眼不会看错人。

于长空果然学什么都快,尤其是对器械的理解力超乎常人许多倍。

那时他手里端着出到一半的热气腾腾的水煮鱼。

他抬头瞄了眼那黄发人,他从那家伙眼里看到了不屑,他,最恨这种眼光,因为他的过去,所以他恨不得将手里的碗砸过去。

“你,身高1.789米,右手指关节明显比左手粗大,手指纤长,是作木匠唱起劳作形成的。你的左腿走路姿势有点右斜,估计是抬粗重东西长年累月积累的习惯……”

忽然,于长空停下了吃水煮鱼,他尖锐的滔滔不绝、一眼便将眼前黄发人讲的目瞪口呆。

黄发人忽然一笑,“不错,这么细致的观察和推理,确实合适我班门。”那家伙对于婆子就说了那么一句,转头笑着对于长空说:“小家伙,你只将对了一半,手指纤长还因为我可以用它来杀人,可以用它夹取别人夹取不到的东西,比如你。”

似乎知道眼前这小家伙,不是那么肯乖巧听话跟他走之人,他一步上前,纤细手指夹住于长空的衣领,扛在肩上,转身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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