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章.天堂悲歌7.爱的诗篇

上一章 【文学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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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张宝同

第二节课讲的内容与第一节课相同,因为这是两个不同的班级。?? 八一?中文 在平时,他在第二节课中的讲授往往比第一节课更为细致和精彩。因为第一节课会有试讲的意义,而第二节课会补充一些新的内容,并能准确的把握课程的重点和难点。但是,因为没有那位女神在场,他的讲授就变得无精打采和枯燥无味了。

可是,当他进到课堂开始上第二节课时,他的目光被一道亮光刺了一下,在班里的另一个角落里,他惊奇地现了那位让他敬重和可爱的女神。啊,她一连两遍地在听着他的讲授。这让他太意外惊喜了。于是,他停下了讲授,望着那位可敬可爱的女神,说,“同学们,我现你们当中有一位身影是刚才我在上节课看到的。也就是说她连续要听我两节课讲着同样的内容。她的好学让我由衷地钦佩。”

听着他的话,同学们就顺着他投去的目光寻找着那个同学。可是,他马上把目光转向了别处,因为他不想让学生们看出他对那位女神的爱慕。他当然知道她为什么要一连两次地听他同样的课。这不是因为她在第一节课中有一些没有听懂的内容,因为她是那样地聪颖,根本不存在这种可能。她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她在崇拜他,也许是在默默地依恋着他。因为他确信自己是那样地著名,而且年轻俊美,很容易被女人所爱慕。这样一想,他的心越地激奋和感动起来。而且,他的讲授也越地精彩纷呈。讲到得意处,他甚至唱了起来:

只要你还活着,

就轻松愉快一些吧。

让你的一切都无忧无虑。

生命太短暂了,

时间使它消亡。

这时,他再朝着那位少女看去,却见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在倾听着,她的目光里闪烁着崇敬和迷恋的光芒。那种光芒让他的思想更加地兴奋和活跃。所以,他觉得他这堂课讲得特别地生动得意。

在中世纪,尤其是在文艺复兴时期之前,知识分子无一例外地都属于神职人员。阿伯拉尔也是这样,尽管地位还不高,但名气已经响彻巴黎和法国。长期以来,他潜心向学,洁身自好,对俗世生活漠不关心,且所知甚少,并一直以“极端的节欲”和“细心而坚决地克制纵欲”来规范自己。但是,现在他突然被情魔征服了,被眼前这位少女的美貌和智慧深深地吸住了。

对一位少女如此地迷恋,这是在他过去的38年里所不曾有过的。也许他多年来一直在忙着学习研究和哲学论辩,竟没有注意到世俗间还有这种奇特美妙的情感。而今,他已功成名就,事业达。而哲学的道理本身就在告诫着人们,成功能让人志得意满,俗世的保障能削弱坚定的精神,借助肉欲的诱惑便能轻易地摧毁人们的平静。而他已是“天下唯一的哲学家”,他需要在各个方面展现自己的吸引力,包括对女性的征服。而这位名叫爱洛伊丝的少女就是他渴望征服的对象。

上完课,他回到自己的公寓里。这里有他的客厅、书房、卧室和厨房,甚至还有他仆人的卧室。他来到书房,坐在办公桌旁,手里虽然拿起一本书,但脑子里还在想着爱洛伊丝:

这位姑娘容貌可人,才学群。女人绝少有如此丰富的文才,所以她才格外地讨人喜欢。但他确信这女孩肯定很容易跟他沟通,因为她懂得和热爱文学,熟知拉丁文,他们可以用拉丁文进行书信交往,在书信里,他们可以广泛交谈,说的话也可以比在见面时更为大胆更加热烈,而且他们的交谈一定会非常地快乐。即使在分离之时,也可以相会于书信之中。

这样想着,阿伯拉尔就开始琢磨着该如何地能和她每天熟稔地谈话,只要是能和她这样地熟悉接近,就会很轻易地得到她的同意。但是,怎样才能与她慢慢地熟悉起来?他觉得应该给她写上一封信,让她明白他的情意。于是,他拿起鹅毛笔,开始写信。信当然应该使用拉丁文,因为她刚好精通拉丁文,这样会让她感觉更加亲切。

于是,他写道:致我最心爱的爱洛伊丝小姐。可是,再往下写,他反感觉无从下笔了。因为他脑子里所想的那些内容并不适合于注入笔端。想了好一会,他觉得还是应该写诗。这样既可以表达情感和爱意,又不会涉及让他或她感到为难的内容。而且,他本身就是写诗的行家,已为教会写过大量的赞美诗和悲歌。有些歌曲已在教会和民间流行。于是,他文思泉涌,一气呵成,写道:

“我的视线像阳光跳荡,

你的细唇如玫瑰绽放。

我所有的讲解都是求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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