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锦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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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船,回酒店,关上门安迪直接扑上来,舔遍庄臣全身,如同火山爆发。

一顿操作猛如虎!

曾经看过杂志上说:魔都女人是天生的时尚动物,无论家境及处境如何,无一列外的对流行与时髦了如指掌,而且对各种钻石、名牌服装、名表、名车等如数家珍。

同人打交道时,总是习惯性的扫上对方一眼,迅速从对方的衣、饰、手表、男士的鞋与袖口等细节来判断出对方的档次。

小资、喜俏、聪慧、养眼,在任何艰苦的环境中也会保有一份的优雅、即使枯燥的生活中也不忘美和诗意。

如果她们喜欢上一个男人,会逐步潜移默化把对方打造成自己心目中的品味男士,会告诉你领带尖要打到皮带头的中心、会提示你在古板西装上配一条黄色鲜艳的领带来勾出你的与众不同、会带你去某条深巷说有个老师傅做的裤子很有形。

当然,以上全都是狗屁!

梅开三度,躺在床上,让安迪重新刷个牙,洗干净,用嘴喂自己吃橘子,都说魔都女作?

我怎么没感觉?

第二天早起,神清气爽,魔都女就是够嗲够骚气,昨晚不但解锁几个新姿势,甚至主动要求走后门,幸亏庄臣不喜欢那种调调。

打赏五万,退房离开。回九间房,十点预定的锦鲤送上门,帮小家伙们安排好新家是大事。

“庄先生,三十六条锦鲤,纯种血统,这是它们的出生纸。”

刘老板亲自跟车,认真检查完水质,监督工人重新消毒,才把锦鲤放进池塘。

“您看左边那只丹顶锦鲤,通体雪白,只有头顶正中有一红色圆斑,游时如白龙翻江,静时若丹阳卧水。在风水上主事业兴旺,官运亨通,因而又有鸿运当头的美称。”

庄臣看着一只只锦鲤放进池塘,最大四十多公分,最小也有二十七八厘米,平均每条八九百块。

“丹顶自古被视为奇鱼,明代有位高官,号称三朝元老的叶向高,一生酷爱丹顶。”

刘老板拉着庄臣介绍道:“做官之前终日于石竹山的鲤鱼湖畔临水愤读,万历十一年考取功名后,在家中池塘饲养数条丹顶。”

“不管是后来举家迁居福清,还是万历卅五年再度回朝掌政,数尾丹顶始终如家人一般伴其左右。当时流传一项佳话,叫鱼不离叶。”

“冠若玄珠、婉若游龙的丹顶,由此更成为求官运之人的最爱。古诗有云:丹顶宜承日,霜翎不染泥。”

察言观色,继续道:“九间堂可是风水宝地,一看您就是做大生意的人。这次专门选了九条黄金锦鲤,对,那些闪闪发光的就是!”

不远处几条在阳光下金光闪闪的锦鲤,刘老板自豪道:“体色若金、矫若游龙,倍受商界人士的青睐。全身只有单色金黄,鱼鳞排列整齐,浑身发出如黄金般的灿灿晶光。”

“您也知道黄色在风水上主旺财,主事业兴旺,财运亨通,而锦鲤通体金黄,有招财鱼的说法,养在家里如同供奉财神一样吉利。”

庄臣哈哈大笑,你别说,池塘放进这些小家伙们,瞬间生机勃勃,死水变活水,心情也好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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