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1章 血火

上一章 【文学名著】
→ ↑天堂谷↑ ←

老三不仅给了许秀才一副索子甲,还又给了他一副皮甲,嘱咐他穿到索子甲里面,然后还亲自帮他扣好了铁盔,又递给他一面突厥圆皮盾。

“一会你跟着我去救商队的人,不要只想着杀敌,多想着保命。记住,你阿爷还在下面等着你团聚呢,人啊,命最重要,只要还有命在,就一切都还有希望。”

许秀才拉动着弓,觉得这把突厥人的弓很轻便,还不如他在忠义弓箭社里练习用的弓强,拉放几下,简单的适合了下。

“放心,突厥贼子没那本事要我命。”许秀才感激阿爷让他去报信,这是给他活命的机会,但他不可能站在这里等着,他要亲自去救阿爷。

他虽科举通过了郡试,成了秀才,有了可能在县中担任吏员的资格,但那又如何,阿爷是他父亲,是阿爷走南闯北做商贩赚钱,还陪着笑脸让他在亲族的私塾里读书的。每年要给私塾很多学费,而纸墨笔砚的花费也高,更别说买经书了。

买不起经书,许秀才都是借亲戚同学的经书然后抄书,可纸墨都很贵,就算是自己抄一本经书,都得几千钱。

若不是供他读书,阿爷其实没必要这么辛苦的。

甚至这次若是他能考中举人,阿爷更不需要再出来跑这一趟。

许秀才心里念着,就算是死,也要把阿爷救出来。

没有什么值不值,而是该不该。要是阿爷听了,肯定会说他不会算帐,一个老头换个后生,怎么都是亏,可许秀才知道不能这样算。

“走!”

萧队正将自己的两把短柄铁锤插在腰间,把马槊用背绳背在了背上,然后提起了角弓。

萧队正这队人马,都是各营里不愿要的刺头,但确实也都是彪悍能战之辈,他要过来之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把这些刺头都驯服了,都带成了小阎王。

他们训练有素,配合默契,一个手势一个眼神,就知道什么意思,如何配合。

太阳已经西斜,即将落山。

金色的余晖洒落在沙丘上,更映照的无限美好。

许秀才紧跟着火长老三,成为火里第十人,他此时骑在奔马之上,脑子里甚至突然有股想要吟诗的冲动。

此情此景,是多么的美丽啊。

“敌袭!”

“秦军!”

“是巡逻队!”

距离营地还有数百步,突厥人终于发现了他们,高声的警报。

听闻巡逻队的名字,有些突厥贼惊惧。

“只来了一队人马,不用怕,干掉他们,老子早就羡慕这些巡逻队的铠甲装备了,杀了他们,装备就是我们的了,这些该死而又狂妄的巡逻队,这是给咱们送装备来了!”

一个脸上有道刀疤的突厥男子高声喝令。

“看好那些秦人,我还准备把他们卖给吐火罗的贵族做奴隶呢,每个都很值钱!在拂林,这些秦人,一个甚至能卖上好多个金币呢。”

五十骑巡逻队同,其实只是出动了四十一骑,还有一火人埋伏在后,等待突厥人败溃后拦截。

另外张士贵他的兄弟再加上许秀才三个加入,实际杀来的是四十四骑,突厥人并没有仔细去数,所以他们还以为是五十骑巡逻队都杀来了。

萧阎王全副明光铠甲,策马冲在最前面,身边便是张士贵。

在他身后,是队中旗手赵安国,还有两位护旗手。

队副则居于冲锋的队尾。

队头居首,队副居尾,队头带头冲锋,队副居后押阵,这向来是军中规矩,一旦队头战死,队副接任,队副再战死,旗手接任。

突厥人面对着突袭的巡逻队,没有龟缩在营中,他们仗着人多,直接骑着马和骆驼杀了出来。

远远的,互相放箭。

突厥人的箭射来,萧阎王却视若不见,这么稀落的箭支,除非万分倒霉者,才会被射死。正常情况下,中箭机会少,而且以他们的铠甲,根本不惧突厥人这么远的箭。

除非是极密集的箭阵,否则秦军铠甲可以无视。

张士贵身披着突厥人的铠甲,手持着硬弓,眼睛喷火,这些该死的突厥贼。

他没急着放箭,策马奔行。

秦骑如锋矢疾驰。

接近了。

终于到了百步之内。

突厥人的箭乱飞。

张士贵在马上拉开了步战用的长弓,却并没有影响什么,迅速奔驰的战马上,他瞄准一个突厥贼,一箭射去,突厥马猛失前蹄直接倒地,那以上突厥贼连摘蹬都来不及,便被马压在了身下,不死也残了。

射人先射马,这有时比直接射人还管用,人有铠甲也会躲,可马却不会。

萧阎王在旁边看的惊叹。

马上不甘示弱的也射出一箭,萧阎王没射马,他直接射人,虽有近百步之远,可他的角弓强劲,一样百步中贼。

贼人中箭,落马,一只脚还挂在蹬中,被马一路拖着跑,扬起无数烟尘。

萧阎王和张士贵相互对视一眼,哈哈大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本站不支持畅读模式,请关闭畅读服务,步骤:浏览器中——退出网页小说畅读服务。

上一章 章节目录
《隋唐大猛士》新章节尽在“言情中文网”,如遇小说章节不全,请退出百度阅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