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我死了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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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我死了十年了!

   舒婵坐在椅子上茫然的抬头。

  

  眼前的中年美大叔嘴巴一张一合:“原想着也带你回去,但云州至京都刚经过战乱,你又大病一场,大夫说你不宜远行,为父怕路上再出事端,还不如将你留在云州城里,拖与你叔父叔母照料,等我跟你母亲到了京都,安顿好了,再接你回去。”

  

  舒婵眨了眨眼睛,依旧有些懵懂。

  这谁啊?

  

  然后觉得脖子抬的太久,有些僵,条件反射性的轻轻晃动了下脑袋,低头发现自己怀里抱着盆不知名字的小树苗。

  

  她这样的反应在舒泰然的眼里,就是伤心了。

  舒泰然心里不好受,觉得女儿已然十五岁了,该到了明事理的年纪,想起她昨儿质问自己的话,还是解释道:“你也是个大人了,不要听风就是风,听雨就是雨,要懂得明辨是非。”

  

  “当年你母亲生你难产去世,我本不该那么快娶妻,但一来你需要人照顾,二来你继母又是你母亲的嫡亲妹妹,照顾你肯定尽心,便在热丧里办了婚礼,为的就是尽快嫁过来照顾你。”

  

  “再说了,这么多年,你继母待你比对你妹妹用心多了,什么好的不是给你先选?可怜你妹妹只比你小一岁而已,却什么都要让着你……后母难为,你也该体谅她才是。”

  

  最后很是为自己的继室抱不平:“独留下你在云州,本就是我的主意,也是无奈之举,你怎可跑来质问我,说是你继母的恶毒心计?她待你的心,日月可鉴啊。”

  

  这一句跟着一句的话,舒婵听的晕晕乎乎,但总算听明白了。

  

  她抱着小树苗盆栽下意识的为美大叔总结了一下:虽然他刚死了老婆就娶了小姨子,然后还生了一个小她“一岁”的女儿,虽然一家子都要回京都去了,独留她一个在云州------但是,这一切,都是为了她好。

  

  那拷问灵魂的问题来了,她是谁?

  

  舒婵看着自己抱着盆栽的手,细嫩的很,完全不像个二十五岁女孩子的手——倒像是十三四岁的。

  这不是她的身体。

  

  难道又穿越了?

  

  她心情十分复杂,真要又穿了,这就是第二次了。

  

  ***

  

  舒婵今年二十五岁,21世纪普通纳税族,普通脸蛋普通能力,最不普通的一点,便是父母都是国家“特殊部门”的人。

  

  因着这点子关系,她曾有“幸”被公差“穿书”过一次。

  

  这事说来话长。

  说是上头某位大人物生了个孩子后,平常三分钟能开完的会,现在一个小时还在那扯皮——扯的全是育儿经!

  

  这倒没什么,“特殊部门”么,谁的拳头大谁说话,既然大佬喜欢谈育儿经,下面的人当然得捧场。

  

  更有个别马屁精,见大佬每每看见玛丽苏小说里有描述孩子不幸的场景,都要抽出纸巾嘤嘤痛哭几番时,露出了谄媚的笑容,专门出了一个“养娃计划”,派人穿进书里去养那些不幸的孩子。

  

  保管养的白白胖胖!

  

  大佬心花怒放,立刻批准,还拨了一大批款项,马屁精趁机“内举不避亲”,推荐了自己的女儿舒婵做这个养娃人。

  

  舒婵当时接到任务的时候,很是无语了一阵。

  

  她知道舒爹一向望子成龙,希望她做出番事业来,但跟舒爹舒妈他们这些有特殊能力的人不同,舒婵不仅是个普通人,还是条连身都懒得翻的咸鱼,胸无大志。

  

  ——这是舒爹唠叨了一辈子的事情。

  

  他曾经指着她鼻子骂,说她是不思进取,甘做咸鱼,迟早要成为社会的蛀虫,简直就是废物点心。

  其实说来说去,还是意难平他和舒妈两家都是祖传的特殊能力,怎么强强联合的基因还能生出个普通人?

  

  ——普通人怎么了,普通人吃你家大米了?普通人就是个废物点心啦!有这么说话的吗!

  再说了,强强联合怎么就不能生出普通人了?人生物学上都说了,Aa和Aa的结合,肯定有几率生出aa的!

  没文化还叨叨,心里就没点X数吗!

  

  更何况基因都是爹妈定,把她生成这样,她发表过反对意见吗?

  还整天拽的二五八万似的,走路带风,不知道的还以为老舒家有皇位要继承呢,真不知道舒妈当初是怎么看上他的!

  

  舒婵当时握着被强塞的“养娃计划”表,越想越生气,偷偷的把舒爹珍藏了几十年的酒送给了隔壁的王大叔——他一直想勾搭舒妈这朵红杏出墙,结果勾搭了几十年没成功,最后索性在她家隔壁买了房。

  

  舒爹气的火冒三丈,拿着菜刀追她出了三里地,最后直接拎着她丢进了时空旋涡,什么装备也没带,一穷二白的身穿进了一本《皇家宠妻》小说里,在穷山沟沟里养了十年的娃。

  

  她那会养的娃是个童年凄苦的小反派,两人认作了姐弟,倒也相处得十分快活,只那孩子性格暴躁三观不正,时常为了谁欺负了她们姐弟就狠戾的喊打喊杀,她费了老大的劲才把这反派弟弟从瘦不拉几养的白白胖胖,还有礼貌学问好,每回夫子说起他来,那老脸上的褶子都笑的抖三抖。

  

  舒婵很满意。

  

  她给小反派取名叫池玉,一路带着他从乡下打拼到了县城,然后在他十五岁考上秀才的时候,她卖了身上所有的家当送他去京城读书。

  

  走的时候还特地买了一箩筐鞭炮,每路过一家邻居前,就打一串,嘚瑟的走路都飘,走出了六亲不认的步伐,那感觉不亚于自己考上了清华北大。

  

  她觉得自己总算是有件可以朝舒爹吹嘘的事情了。

  看,这就是她养的崽崽!

  人人都夸!

  

  诚然,老祖宗说的好,物极必反。也许老天看她太嘚瑟了,在她和池玉去京都的路上,遇上了盗匪。

  

  她被杀千刀的强盗头子砍了一刀,一头栽进了池玉怀里,然后发现鲜血就跟不要钱似的滋滋的喷,染红了他那件大白衣裳——那是她特意给他新缝制的,就要去大城市(京都)了,怎么能穿的寒酸呢?

  她家弟弟长的玉树临风,潘安再世,就该穿这种白色的衣裳装逼泡妹!

  

  她记得池玉穿上这衣服的时候,就对着她笑,眉间眼梢都欢快的很,直笑的春光灿烂,万物失色,她都快被闪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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