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实是真的喜欢上了离明。我自己说出来都觉得好笑,大概是婊子配狗,天长地久。
我也做梦似的妄想要和他天长地久。
我和他在甚至在周则安面前做过。
我知道周则安没有睡着,我故意叫得像是情难自禁,我想要激化他们的矛盾,我想让他知道我不仅有母亲的陪伴,我还拥有他喜欢的人。
听起来就叫人觉得我心理扭曲吧。
但是这叫我兴奋。
大概是恃宠而骄。我叫人强/奸了周则安,你们敢想象吗,一个男人被一群男人侮辱,不管是从生理还是心理上都足够摧毁人。
我喜欢看他沉默,看他失望,看他难过,看他卑微——这让我有一种凌虐的快意。
像是把人人们都喜欢的东西握在我的手里,然后捏碎他。
但是我发现他是我喜欢的那个翻唱歌手的时候,非常的愤怒。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一直觉得那个人在生死劫某个角落的知己。
然后你告诉我心里的知己,我最恨的一个人?
我不能接受。
我恨他,我更讨厌他了。
哈哈哈哈,上面都是我乱讲的。这样可以把我坏人反派的人设刻画得淋漓精致。
我其实羡慕极了他优秀的样子,他可以不在乎别人的目光和他喜欢的人在一起,他有喜欢的人。可是我没有。
所以我嫉妒。
在他面前,我像是一个跳梁小丑,什么都不如他。
我被迫学了美术,但是我并不喜欢。我喜欢金融,我喜欢看着别人的身家性命在我的手机化为小美人鱼那样的泡沫。
这样我会很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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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们觉得俗气。
说来也好笑,人家家里人都希望他们学金融来继承自己家里的遗产。但是他们不,他们小心翼翼的提防着自己的儿子,不让家产落去自己人的手上。
他们像是想要把我复刻成周则安的样子。但是我不想这样,我想做一个混吃等死的废物。
我有喜欢的人是在我才毕业被塞进离明公司的时候。
那个人他那样的温柔,是我的上司。因为他,我学了这么久的美术,我第一次庆幸我还好学了美术,叫我有幸在他的下面工作。
他像是一个翩翩的贵公子,和我身边遇到过的那些故作绅士的男人或者女人都不一样。
我是什么时候知道我喜欢男人的呢。
是他给我表白的时候。
这样成熟的一个人给我表白的时候一张脸涨红了,像是一个情窦初开的高中生——虽然我也是第一次被一个男人表白。
他说:“我喜欢你,我知道这样很唐突,但是我还是想告诉你。要是你觉得我唐突了你,我在这里对你说一声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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