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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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开中折色,其实是一种盐法,说到大明的盐法,那就不能不说大明的边境政策。

大明立国之后,为了防备蒙古人,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嘉峪关的万里边境设立军镇,最早设置了辽东、大同、宣府、延绥四镇,后来又增设了宁夏、甘肃、蓟州三镇,弘治年间再增设太原、固原二镇,是为“九边重镇”。

军镇建立起来了,但是有城有人还不足以堪用,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最重要的就是粮食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什么防御都是空中楼阁。大明建立也是打了一个天下糜烂,国朝初立,百废待兴,想要维持边境几十万兵马的人吃马喂,绝对不是简单的问题,而且立国之初要给予百姓休养生息,而不是给乱世过后的百姓增加太沉重的负担。

洪武三年,大臣杨宪给朱元璋提出了纳粮开中的建议,说白了就是朝廷根据边镇需要军粮数目在民间招标,中标的商人往边境军镇运粮,粮食运到以后朝廷给商人颁发盐引,然后商人凭盐引领取食盐,再到指定地区贩卖以获利。

这种方法得到了朱元璋的批准,先在大同镇试点,很快推广到全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其实开中制度是宋朝就开始有的,不过宋朝的盐引不是用粮食换的,而是要花钱买。

明朝开中制比宋朝开中制的优越性在于调动了百姓运送军粮的积极性,不足之处就是让利给盐商,减少了政府的收入,但是在明初,总体来说还是利远大于弊。故《明史·食货志》曰:“有明盐法,莫善于开中。”

开中制的施行,为大明的军事行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孙子说过:“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费日千金。外内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

明太祖朱元璋八次北征,成祖朱棣五次北征,大大削弱了蒙古的力量,保卫了大明边境。这几次战争耗费军粮马草无数,但是没有造成汉武帝时期那么极端的民怨沸腾的局面,开中的功劳是无与伦比的。开中制的有利之处远不止节约国力民力,还促进了边境的开发。

开中制一出,商人为了节省运粮成本,招募大量农民在边境附近开荒种地,充实了帝国边境,对国家的边区开发有积极意义。

从江南等地运粮,运费太高,商人为了节省开支,干脆就在边境之地开垦荒地,种植粮食,供给边军,这种行为被成为商屯,比朝廷移民实边不知道要高出多少个档次。只不过这个政策后来被坏掉了,毕竟盐可是一大笔银子,这笔钱谁看了不心动?

按照朱元璋的规定,监临官及四品以上官员家人不许中盐营利,这就是限制官员从中牟利,否则是要杀头的。

可是这个政策后来逐渐荒废,到了万历时期,三边总督王崇古,内阁次辅张四维,这些人全都是大盐商,整个盐政全都被这些人吃掉了。朱元璋的规定成了废纸,当然了,坏规定的不是这些大臣,最先开始坏规矩的是朝廷,是皇帝。皇帝赏赐盐引从谁开始的就不得而知,但是朱厚照知道,自己的老爹就赏了自己老妈娘家不少盐引,这种行为叫“占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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