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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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他听了这话, 微微一怔,反而停下来, 过了一会,他伸手将她的衣襟拉好,低头看她,眼底是一片漆黑,然后温热的嘴唇印在她额头。

  “睡吧。”

  只是想要她一句话, 足矣。

  她睁大眼睛。

  他已将薄薄的被褥替她盖上,侧身躺了下来,将她圈进自己怀里。

  他的怀抱太温暖,她手上出了薄薄的汗, 忍不住动了动,他沉默了一下, 哑着声音道:“别动。”

  桓乐感觉到什么,不敢再动。

  他闭上眼睛:“睡吧, 明天还要早起。”

  她后来慢慢睡着了,意外的, 睡得非常安心, 他睡觉很安静, 不打呼,不动,甚至呼吸也很浅,就像根本没睡一样。

  早上她醒来的时候,他已收拾完毕, 正准备出门。

  桓乐一下坐起来。

  “殿下,我也想去。”

  复陆珩摇头。

  “今天是围狼的日子,危险。”

  桓乐再想说话,他伸出食指按住了她的嘴唇:“乖。”

  她只能点点头,轻声道:“小心。”

  复陆珩微扬嘴角。

  桓乐到底不放心,又道:“小心三殿下。还有他的人。”

  复陆珩低头亲了亲她的额头:“知道了。”

  他身上的银弓在明珠的光辉下~流转着光芒,桓乐伸手抱住他的腰,仅仅是一下,然后松开了。

  “殿下,小心。”

  虽然现在金帐国一部分牧民已弃牧从农,但是围狼依然是一件大事。

  草原的牧区很忙,因为气候的原因,夏天总是姗姗来迟,别的地方从四五月开始接羊羔,而都城一直要快到六七月才开始就忙起来,有时候相邻的牧村都是相互帮忙,轮流下夜来帮助完成羊羔的接生,紧接着就是接生牛犊,同时马驹也开始了。

  都城曾经在更靠近南边的大燚,但是那时候长年累月吃败仗,部落之间相互拖后腿,后来一直搬到了现在郭乐特河边才定了下来。

  第一代大君下定决心要在草地上也有一座属于自己的都城,然后留在了寒冷的北地。

  每年接生牲畜的时候,也是狼群最为活跃的时候,它们会用各种办法偷袭甚至硬抢。

  这是事关存亡的生命战。

  最有经验的头狼,甚至会将多出来猎杀的食物藏在山顶,等到大雪封山的时候,再刨出来吃。

  后来牧民有了经验,在这个时候提前行动,猎杀狼群,并重点猎杀怀崽的母狼,最大限度减少狼群。

  渐渐形成了惯例,最后便衍生到政权的交替中,大君的继任者必须要在春狩的围狼中猎杀一只头狼,取下狼尾,才有资格成为下一任大君的继任者。

  而在这样的围狼中,仅仅靠一个人是不够的。

  这种情况,贵族们会根据身份分为不同的队伍。大君的儿子们是一队。

  每一任的继任围狼行动都充满了血腥。

  要么打败所有人,要么被所有人打败,同时要在对同类行动之前判断自己能够足够拿下狼群。

  在过往中,几乎全军覆没的时候有之,一无所获的时候有之。

  既要得到猎物,又要驯服敌人。

  大君手腕上的狼尾毛手环便是他亲自猎杀的,那只被猎杀的头狼是个独眼,当年被杀了之后,像旗帜一样挂在猎场的帐篷外,在草原风中来回摇曳。

  在一个夜里,有一群狼偷袭,既不是偷袭马匹,也不是偷袭人群,而是偷偷去了大君的帐篷外,被大君射杀了几只,其中一只从眼睛射穿。

  眼尖的侍从看出来,那只受伤的狼和这只头狼一样,都是雪白的狼尾。

  体长,健壮,毛色灰白,尾巴雪白,这是一只有着同样血脉的苍狼。

  这只狼逃走以后几乎没有再出现过,这便是大君对儿子们的考验。

  猎得这只苍狼,将会得到大君的认可。

  如果带上狼尾手环,便是金帐国未来的主人。

  每个人都只可以带一个随从。

  复陆珩神色平静,如同一场寻常的外出,临走前他又叮嘱桓乐,记再休息一会,如果想要什么,吩咐侍从即可。

  桓乐看着他出了门,然后也跟着起来。

  这一场围狼,她有焦冥琴的记忆。

  狼出现的地方她不记得,但是她知道,复陆康德在这一场围狼中做了弊。

  也不奇怪,这样一个为了目的不折手段的人,怎么会错过这样的好机会。不止是他,任何一个有点野心的王子都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

  大王子的侍从是专门请来的江湖剑客。

  四王子的侍从是驯兽师。

  复陆珩带的人是他挑选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暗卫。

  而复陆康德独独不一样,他没有带侍从。

  他将这样的位置留给了一个人。

  他未来的大阏氏麦筠儿。一场冒险刺激而又盛情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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