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量大管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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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秦白已经决定要走,但每个人的本性和长久形成的习惯是难以改变的。在走之前,他会把那些跟随自己的人尽量安排好。自然而然,他就拿出了鹿城二当家的那一套,也就是社团公司化。

这里先浪费些笔墨,介绍什么是社团公司化。

传统的社团基本都是金字塔形。小混混上面有堂主,堂主上面有舵主,舵主上面有帮主,最多就是换个称呼,但基本都形成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

但这个组织结构有三大致命伤难以解决。首先就是组织松散,内耗很大。举些例子:俩个堂主闹矛盾,他们之间会互相买账吗?某个堂主的实力超过其他堂主,甚至超过某些舵主帮主,难道他就没想法?反正具体结局可以参考井家庄。

还有就是效率低下。小混混赚来的钱要上缴一部分给堂主,堂主要上缴舵主,舵主再上缴帮主。那么多的环节,怎么可能不出现欺上瞒下、层层剥皮呢?

最后就是难以扩张。道理很简单,如果某位堂主地盘大了,就不得不分给手下管理。然后这个堂主就变成了舵主帮主,手底下的人成为新的堂主。于是又产生新的循环……

因此随着社会发展,就出现了社团公司化。用现代化公司管理制度来管理社团。这好处就有许多,基本能够解决上面几个问题。什么隐蔽性强、福利制度加强成员归属感、组织结构严密、成员分工更加专业化、能吸收一部分身价清白求职者为自己打工、以分公司的形式很容易的扩张……

关于这个课题,专门研究有组织犯罪的专家可以开一系列的讲座,在这里就不详叙了。

言归正传,为什么秦白会在这里采用社团公司化呢?肯定他没有什么当江湖大佬的心思,主要原因不知有人发现没有——开矿山在现代社会是标标准准的合法企业,作为穿越者的现代人,有着社团公司化的丰富经验,并且用现代公司制度来管理,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首先就是给了那些人合法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福利。至于对外打斗,无非就是矿场的保卫科。两个村子抢水不都有械斗的吗?难道说那些械斗的农民都是在混黑道?

其次就是为他们安排好了后路。等秦白走了后,留下的是一个完整的组织架构,还有一群熟练矿工。无论是他们推选新领袖单干,还是被别人收编,都不会无视这些人。也就是说,除非是自己作死,否则起码会有一份工作。

当然,更加长远的事,秦白无法保证。但能够做到眼前的这些,就已经问心无愧了。至于那些“送地”的话?真以为秦白是谦谦君子?往好处去想,这就算是一句善意的谎言吧!

本以为这年代的生产效率就是那么低下,人又走了那么多,肯定无法保证那二十万斤。于是他一方面“重赏”,另一方面想过用钱去贿赂张九运,或者买其他矿的矿石。怎么也要混过这一、两个月,用钱买时间。反正更长的时间也没钱去补贴了。

可万万没想到,事实却并非如此。如果真能好好干,说不定不仅产量有保证,连收支平衡都很有希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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