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所有人都羡慕庄泽,家里有偌大的集团等着他继承,而他本身又剑眉星目,俊美无双,如果去出道做明星,恐怕也是光芒万丈,万人追捧。更何况他智商高,跳级读书,十几岁的时候就被国内国外多所顶尖大学录取,主攻金融,钢琴十级,才华横溢。
小时候的散文被当成高考作文题目。
只是诚如张爱玲所写:生活如同一袭华袍,上面爬满了虱子。
庄泽从小就被送到贵族私立学校,那时候庄氏集团规模还不算很大,起码在贵族学校里只能算中下等,又因为他学习好,长得好,经常被欺辱。他不爱说话,从不跟家里诉苦,全都自己默默承受。
父母对幼年的庄泽来说,只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
父亲忙于工作,母亲沉浸在她自己的世界里,读书写字,周游世界。
怨吗?
大概是不怨的。
他知道,父亲是为了这个家过上更好的生活。而母亲——女人本就该爱惜自己,去旅行去做自己热爱的事情。
但他所仅有的这一切,在十九岁那年全都毁了。
一向自由散漫的母亲,忽然开始频频给他打电话,让他回国读书。有时候说着说着,就突然掉眼泪。更多时候,她跟庄泽讲小说,讲文学,讲故事,分析人物性格和情节,说到好笑的地方,却连笑声都带着悲哀。
不对劲。
还没想清楚其中的关键,庄泽就接到了庄俞的电话——你妈妈自杀了。
庄泽最后一次见母亲,是在葬礼上。
从那之后,他从国外退学。
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快,庄泽就听到了流言蜚语,外边的人传得热火朝天,什么庄俞抛弃糟糠之妻,金屋藏娇。
后来,他才知道,母亲纤细敏感,在庄俞出轨的那段时间里自己默默承受,因为想不开而患上了抑郁症,最终在她跟庄俞摊牌的时候,受到刺激而自杀。她穿绣了云竹的墨绿色旗袍泡在浴缸里,割开手腕。
浴缸里的水被浸染成肉粉色,她手腕的伤口皮肉外翻,死的时候浑身都被泡肿了。
本就沉默寡言的庄泽,在母亲去世后,跟庄俞的交流几乎为零。
直到那天,庄俞领了一个小姑娘来家里。
他说,这是他一个朋友的女儿,这次来市里读高中,借住在他们家。
小姑娘穿很朴素的衣服,梳着利落的马尾,好奇的打量着房间里的一切,那双眼睛明亮又干净。
后来,他弹钢琴的时候,有时候能瞥见从走廊口探出的半个小脑袋。
他只是出于礼貌,但却被小姑娘理解成他们已经是朋友了。
她开始围着他转,庄泽不明白,她怎么能有那么多话说?
——这个水果叫什么?好甜,我都没有吃过。
——外国是什么样?他们的房子和我们这里一样吗?
——你从多大开始学钢琴的,我现在学晚不晚,我也想学。
庄泽总觉得,那两年时间,是上天赠与他的礼物,却也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他竟不觉得她麻烦呱噪,他的世界里冷冷清清的,有人这么跟他说说话,真好。
而且听她说话的时候,自己能短暂的不去想母亲自杀的事情。
一晃两年时间,再深的痛也渐渐成为埋藏在心底的疤。
……
“阿泽,这道题怎么做,我不会。数学简直就是人类的天敌啊……”安喜趴在桌子上,像是一只懒洋洋的猫,庄泽下意识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从桌上拿起练习册来看。
对他来说,再简单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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