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途人在路上

上一章 【文学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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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路,出咸阳便是踏上了风雨,就像小时候离开太学府踏上朝堂之路一样,那时是为了楚国奔赴大秦为质子,而今归途却是为了握住自己的命运,命运从来都不曾善待谁,除非你善待自己!

咸阳的夜里,马路寂冷,唯独更夫还在巡走,敲打这铜锣:“风高夜黑,小心烛火~”

自然,秋冷的月夜,小心烛火是必须的,但是某处屋檐上,有几双猫眼在盯着这看着普通的车队。

几双猫眼里,有一双人眼,蒙着黑布的人脸上看不出表情,借着夜色的掩护,一身黑衣黑服几乎和夜色融为一体。

那座令人生畏的都城之王发话,自然没人干找死去对付这车队,这便是大秦遗风,法家治下令出入山,犯着必死!

所以这双眼睛在注视着这马车的徐缓踪迹,务必保证车里的人不被掉包,不被跑掉,如此出了咸阳,才能除掉此人,好在在他的注视下,马车似乎快乐起来,他看见车里伸出一只手,撩起了车帘,对车夫不知道低低说了什么,马车的速度变加快起来。

好吧,今夜便是行动的开始,他放飞了一只鸽子~

情况一切正常,马车按照原定的路线,正在奔赴出城的道路上。

城外。

鸽子落在了一件简陋的茅屋里,茅屋里有个头发蓬乱的乞丐神神叨叨的在喃喃自语,这是个出没附近的疯子,人们都唯恐被这疯子给缠上,因为他一身酸臭,闻者掩鼻。

他的身边还有半只冷硬的馒头,他眯着,在喃喃自语后打了个盹,谁想那只鸽子就落在了他身边,落在了那破烂的饭钹上,啄着馒头。

听见声响,他忽然睁开眼睛,一把就捉住鸽子,揭开了这鸽子脚上绑着的信笺,抓起鸽子,一把就甩上天空,鸽子在惊慌里扑扑飞跑,他在仔细看着信笺,他的眼睛里此刻浑浊的迷茫消失了,有的是犀利的杀气!

“寅时,车马至,杀之~”寥寥几笔,还有一个符号跃在纸上。

他握住,戳戳,信笺如粉末从手里滑落,飘扬在茅草棚里。

拿起了乞讨用的饭钹,拿起了打狗棒,他疯疯癫癫的回到了原来的角色,出门……

杀手一定是个不能引起人注意的角色,那些衣衫光亮、帅气非凡的人不合适作杀手,因为太招摇,一下就暴露了身份,而他,却是最好的杀手之一,从来还没失手过,所以他的价码很高,出的起价钱的人很少。

今夜凌晨,他要去杀一个人,这个人已经在路上,在马车里。

所以,他该行动了。

离咸阳城不远,有户人家在婚嫁,据说看日子的先生选好了时辰,寅时迎娶花轿子上门,此刻,新娘盖好了头巾,上轿……

私塾里,有位老先生,孤身一人在挑灯夜读,这位先生从齐国来秦地很久了,无亲无故的,入了这村子里的私塾里教书,深得稚子们的喜欢,他此刻,放下了书本,踏上了夜色里……

夜里出门的人都认为自己走的很小心,没人知道,其实有心人早就在密切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了,正如这辆马车,此刻引动了人心,此刻改来迎接的人做好了伪装,前来完成一次刺杀任务。

咸阳很少在秋季下雨,但是秋季的咸阳夜半有雾,雾气很大,迷茫了道路,尤其是夜深人静,寒气升起时分,便是雾气最浓烈的时候,所以一般这时候,极少有人乘夜赶路,这让质子一行孤单的马车倍显寂寞,也倍显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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